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思明区支行等3个支行物防改造采购项目(第二次)询价公告
时间:2024-09-11     来源: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思明区支行等3个支行物防改造采购项目(第二次)询价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厦门市

一、采购条件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委托,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GW2024-QY474C思明区支行等3个支行物防改造采购项目组织进行询价采购,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 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提交响应文件。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规模:557763.41元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合同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合同包01 项目名称:思明区支行等3个支行物防改造采购,采购预算:557763.41元,项目内容:采购内容、规模和范围:采购内容为思明区支行、鹭江支行、马垄支行安防改造升级中涉及的安全整体柜台、银行防盗卷帘门、联动互锁安全门、钢板及钢构等14项货物及安装调试。采购估算金额为557763.41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同包01资格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依法登记注册证明复印件。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1.2供应商不应存在资不抵债的情形。须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响应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1.3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1.4供应商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1.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1.6供应商应为响应产品制造商或代理商。若制造商响应的,须提供声明函;若代理商响应的,防盗卷帘门、防尾随联动互锁安全门、防火防盗门(一体门)、整体柜台(含防弹防砸玻璃)须提供原厂商授权书原件。

1.7供应商须自主实施本项目,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须提供承诺函。

1.8供应商拟为本项目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均须符合国家、采购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响应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提供承诺函。

1.9供应商全权代表若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并提供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否决其资格。须提供承诺函。

2.1供应商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2供应商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2.3供应商被列入采购人供应商管理黑名单,其响应的产品或服务在黑名单规定的品目、地域和时间等相关禁入措施范围内的;

2.4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5供应商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6供应商与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在既往同类别合同履约过程中存在重大纠纷或问题,已进入仲裁或司法程序,未妥善解决的;

2.7供应商在近三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官方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3.供应商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承诺函。

4.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提供至少2个(同一采购主体的不重复计算,判断是否为同一采购主体以合同相对方落款的公章或合同章的单位名称为准)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银行整体柜台供货案例,具体请提供合同复印件或其他书面证明材料,并对案例进行详细说明(以合同为例,须提交合同首页和合同金额(可不展示)等关键信息页,相似案例内容页及合同盖章页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合同复印件的视为无效案例)。

5供应商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4-09-11   17:30】2024-9-14 17:30:00】

2、获取方式:

文件售价: 合同包01人民币100元

供应商应通过公e采电子招标采购服务平台(网址www.xmzfcg.com)在线登记信息,登记完成后可到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前台领取纸质文件,如需邮寄的联系前台办理(电话0592-2230888,邮费到付)。否则不具备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资格。文件售价:人民币壹佰元整(¥100.00)。

另外,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邮银易采平台(https://cg.psbc.com)上完成供应商账号注册。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4-09-20 9:00:00】

2、递交方式及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18楼开标厅3,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六、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09-20 9:00:00】

2、开启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18楼评标室

七、其他

1、本项目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

八、监督部门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监督投诉联系方式:0592-2230189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1号磐基中心商务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

联系人:黄龙华、黄丽萍

联系电话:0592-2279310、2233021,xmgwcgzy@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