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大件集包兼出口总包直发辅助场地业务外包采购项目(第三次)单一来源采前公示
融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的委托,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大件集包兼出口总包直发辅助场地业务外包采购项目(第三次)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对本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前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1、采购单位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2、采购项目名称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大件集包兼出口总包直发辅助场地业务外包采购项目(第三次)(采购项目编号:ZJPOST-FW-25038)
3、采购内容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共计1个标包,成交1家供应商。3年总预估金额3300万元(含税)。
合同包号 | 服务内容 | 标段号 | 采购内容 | 预估数量(件) | 采购限价(含税) | 预估金额(元) | 权重 |
一 | 邮件搬运、混合收寄、分拣、扫描、验视贴标、安检、集包、封发、封包、装车、循环邮袋整理、场院内车辆的管理、智能跟单处理、退件及异常件处理。 | 1-1 | 温州处理中心总包经转: | 20910567 | ≤0.4880元/袋 | 10204357 | 31.45% |
1-2 | 温州处理中心总包经转: | 1499946 | ≤0.2079元/袋 | 311869 | 0.96% | ||
1-3 | 温州处理中心总包经转: | 192372 | ≤0.1767元/袋 | 33998 | 0.10% | ||
1-4 | 温州处理中心出口邮件内部处理:6万件(含)以下 | 65153972 | ≤0.2572元/件 | 16757602 | 51.65% | ||
1-5 | 温州处理中心出口邮件内部处理:6万件-7万件(含) | 1007206 | ≤0.1300元/件 | 130886 | 0.40% | ||
1-6 | 温州处理中心出口邮件内部处理:7万件以上 | 98791 | ≤0.1170元/件 | 11554 | 0.04% | ||
1-7 | 温州处理中心进口邮件内部处理:6万件(含)以下 | 22121400 | ≤0.1885元/件 | 4169884 | 12.85% | ||
1-8 | 温州处理中心进口邮件内部处理:6万件-7万件(含) | 3111540 | ≤0.1376元/件 | 428254 | 1.32% | ||
1-9 | 温州处理中心进口邮件内部处理:7万件以上 | 3163219 | ≤0.1245元/件 | 393903 | 1.21% |
注:1.应答人须对所有标包进行响应,不接受选择性报价。
2.本项目业务外包金额按实结算,招标人不作承诺。
3.按实际业务类型进行结算,结算计价方式为:分档累计。例:出口邮件处理3个分档计价区间分别为6万件(含)以下,a元/件;6万件-7万件(含),b元/件;7万件以上,c元/件。按“量增价降”原则,符合a>b>c方为有效报价。如某月为30天,当月月日均处理量为10万件,则当月结算费用为=60000件×30天×a元/件+(70000-60000)件×30天×b元/件+(100000-70000)件×30天×c元/件。
(二)*报价:外包单价已包含但不限于中标人应承担的人工成本、固定资产成本、保险、税费以及其他成本、费用和营业外支出等,并已考虑中标人外包服务特点如场地租赁、场地改造、设备购置(含安装及拆旧等)、处理作业量、服务质量要求、节假日等因素。除此以外,合同甲方无需再向中标人及其从业人员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因通过流程优化、工艺改造等原因或因不可抗力、情势变更,致使合同履行的基础条件发生变化的,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制度规定前提下可协商签订变更或补充协议,调整合同价款、质量等合同条款。
(三)取数口径(系统如有更新,按照系统最新版执行):新一代取数:首页>监控统计>处理中心统计>处理环节>处理量>处理量-总量统计(按邮件进出口展示)
(四)招标人资源配置:编织袋、循环袋、包装袋、物料/耗材。其中物料/耗材:包含但不限于预制总包袋牌、缝包线等。
(五)应答人资源配置:
1)、在处理场地中的日常运营费用(含场地租赁费、物业费、水电费等所有场地中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2)、新设备安装前,现有场地如有设备拆除由中标人负责,拆除后交由招标人处置。应答人需承诺投产设备均为全新设备。设备运维:中标供应商负责合同期内场地内邮件处理设备(含利旧设备)运维工作。
3)、本合同期满终止或因中标人过错导致合同终止或解除后,设备无条件归招标人处理。设备内容、数量、工艺方案需满足《服务技术规范》要求,中标后由招标人对施工方案、技术指标要求等进行跟进直至设备工艺验收合格。
*4)、本项目作业期间现场驻场运维人员不得少于2人,其中至少1人有电焊工证、至少1人有电工证。应答人承诺驻场运维人员不得少于投标文件承诺人数。
5)、场地要求:离滨海处理场地(具体地址:温州市龙湾区滨海大道五道四路93号)20公里之内,场内面积约5150㎡。
6)、应答人投入本项目的以上资源,均须满足招标人要求。
(六)服务期:3年(自投产之日起),合同到期后,经双方协商无异议,可续签1年。
(七)现场踏勘:本项目组织潜在应答人参加温州大件集包中心兼出口直发场地现场踏勘,不参加招标人组织的现场踏勘的(现场核实签字为准),应答人将被取消投标资格。应答人自行前往踏勘现场,踏勘期间发生的费用或意外导致伤亡等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应答人自负。联系人:薛奇、严建平 ,联系电话:13819744882,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瓯江口新区苏宁物流园区。
(八)服务地点:温州市大件集包兼出口总包直发辅助地。
(九)需求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
4、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本项目属于《关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大件集包兼出口总包直发辅助场地业务外包采购项目采购方案的汇报》中第二章“重新开展招标活动时,若投标人仍不足3个的,则转为竞争性磋商(投标人2个)或者单一来源采购(投标人1个)。”规定的情形。
5、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
广东美华航空地面服务有限公司
6、采购代理公司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代理公司名称:融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7701040557
7、公示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日历日
8、异议的受理方式
对本项目的采购方式有异议的供应商、单位或个人请将异议书面盖章提交至84561091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