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市分行
中院破产办案系统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市分行中院破产办案系统项目采购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市分行中院破产办案系统项目采购。
(2)采购内容及规模: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市分行中院破产办案系统项目采购。
(3)交货期:投标人应于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软件平台的安装及调试,确保用户能正常使用。
(4)质量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规范及合格标准。
(5)质量保修期:投标人对其交付的软件产品提供至少3年的保修期,保修期内投标人应免费为招标人提供技术支持及运维服务。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采购1家供应商提供以下软件平台使用权及运维服务,服务期限为自签署系统对接上线确认单之日起3年。具体内容、数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书(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
3.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开标当日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2)开标当日将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投标人是否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将否决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18日上午9时00分至2023年8月25日下午17时00分,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需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注册(已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可直接登陆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无需办理数字证书(CA锁)具体注册及下载事宜可电话咨询400-780-9998。)】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投标报名须知:投标人须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报名(法定节假日除外),满足报名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报名时须在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找到对应项目上传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的下述资料复印件经审核通过并缴费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1)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3)关联单位情况表(原件,格式详见附表1)。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在惠招标平台完成注册及报名,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内容,如未在“惠招标”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完整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注: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符合资格要求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9月7日9: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采用数据电子文件,投标人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与开标。若投标人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的过程中遇到任何操作性问题,可咨询客服电话:400-780-9998;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惠招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加密)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邮政官网、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中山东路567号嘉和广场1号楼
联 系 人:牛老师
电 话:0311-86160105
招标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1层
联 系 人: 常晋泉
电 话: 0311-69052068
传 真: 0311-69052033
邮 箱: ruiheanhuippp@163.com
附表1:
关联单位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 投标人应提供关联单位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名单: (2)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名单: 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并视为弄虚作假。 注:如投标人不存在以上某种情况,请在其后填写“无”;不得更改要求的实质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