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产品名称 |
类型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1 |
金融社保IC卡空白卡 |
预制卡 |
按照合同约定交货期执行 |
甲方指定地点 |
2 |
制成卡 |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4.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4.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4.1.3 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4.1.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中标后不得分包或转包。
4.1.5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
4.1.6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货物及其配套服务均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4.1.7 投标人必须为山东省人社厅认证入围的社保卡供应商。
4.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2.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4.2.2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2.3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2.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4.2.5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4.2.6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的;
4.2.7投标人(含此申请人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政府、银行及相关行业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4.3投标人其他资格条件:/
4.4投标人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5.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人员于2020年6月30日至2020年7月4日,北京时间9:30 至17:00 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300)整,售后不退。
投标人应委托经办人携带下述文件前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南路汉峪金谷A2地块3栋18层招标五部或发送邮件至hyhatt@126.com,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山东省人社厅认证入围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2)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3)招标文件款汇款证明扫描件;
(4)税务信息表(加公章的扫描件和可编辑的电子版如word或excel)
格式如下:
(6)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如已三证合一则提供以前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即可。
(7)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或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上发布的本项目的招标公告打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成功不代表资格后审通过。
6.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于2020年7月4日17时(北京时间)前同时以书面和邮件的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如招标人召开投标预备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20日14时(北京时间),递交至济南市高新区舜华南路汉峪金谷A2地块3栋18层第三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只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9.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南路汉峪金谷A2地块3栋18层;邮编:250000
项目联系人:姓名:张庆泽、王暖手机:15965900085、0531-82665299电子邮箱:hyhatt@126.com
开户名称: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济南市市南支行
账号:10654000000264011
招标代理机构: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6月30日